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为17周岁及以前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18周岁及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二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确定的对应比例。
若被保险人在到达年龄18周岁及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后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比例确定的对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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